张译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华大基因(300676.SZ)反诉举报人事件进入法律途径。10月23日9时30分,该案一审在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午11时30分休庭,并未当庭宣判。
原告方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下称华大研究院)与被告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京昌健),就国家基因库主体是否为华大研究院以及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问题进行论证。
华大方面认为,南京昌健擅自使用国家基因库的官方表示进行推广宣传,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南京昌健方面认为,使用上述表示均是在得到华大研究院方面授权后才进行使用,且双方存在合作关系,并不存在侵权行为。
庭审中,仅进行了第一轮举证、质证,以及被告举证环节。华大方面称,由于在开庭前一天被告方南京昌健才提交证据,无法进行质证,要求行使质证权利。该申请得到法庭同意,给予华大研究院10日质证期。
值得注意的是,华大研究院方面仅辩护律师与合作公关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出席,南京昌健实控人王德明与辩护律师均到场出席。
庭审结束后,华大研究院方辩护律师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本案分为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两方面,本次进行的是民事诉讼,华大方面以南京昌健诽谤为由将其告上法庭,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